- 通知公告
关于2022级全日制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的通知
作者:寿黎南
发布日期:202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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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浙工大研[202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至少有1年以上的时间在企业实习实践。研究生如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根据2022级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培养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并提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考核表需校内导师评价签字,实践单位导师评价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材料楼C307。
联培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由联培单位自行组织,材料由联培单位负责收集留存,待毕业时统一带回学校存档。
联系人:寿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81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