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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04.23)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4-23 浏览次数:14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检查日期:2025423

检查人员:何雪华、李万甲、闻莹婷、郑司雨、周成双、邹世辉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责任教师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A110

郑精武

实验室环境脏乱差,地面有垃圾

35):-2

A103

应耀

实验室环境差,地上有垃圾

35):-2

A111

陈强

学生未穿实验服

111):-4

A120

徐斌

管制类药品柜未上锁

67):-6

B107

王旭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111):-4

B211

潘军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111):-4

A510

韩金

管制类药品丙酮未放入管制类药品柜

67):-6

A514

陈枫

实验室环境卫生脏乱差

35):-2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部分实验室还是没有专门设置生活垃圾桶或未标注生活垃圾字样,部分实验室值日台账未及时登记,少量实验室超期烘箱仍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