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5.04.23)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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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检查日期:2025年4月23日
检查人员:何雪华、李万甲、闻莹婷、郑司雨、周成双、邹世辉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A110 | 郑精武 | 实验室环境脏乱差,地面有垃圾 | 3(5):-2 |
A103 | 应耀 | 实验室环境差,地上有垃圾 | 3(5):-2 |
A111 | 陈强 | 学生未穿实验服 | 11(1):-4 |
A120 | 徐斌 | 管制类药品柜未上锁 | 6(7):-6 |
B107 | 王旭 |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 11(1):-4 |
B211 | 潘军 | 学生实验时未穿实验服 | 11(1):-4 |
A510 | 韩金 | 管制类药品丙酮未放入管制类药品柜 | 6(7):-6 |
A514 | 陈枫 | 实验室环境卫生脏乱差 | 3(5):-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部分实验室还是没有专门设置生活垃圾桶或未标注生活垃圾字样,部分实验室值日台账未及时登记,少量实验室超期烘箱仍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