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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5-28 浏览次数:650

 

一、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0 分及以上;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六)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备注:(1)本次报考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符合报考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即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2)本批报名考生的英语及思想政治理论须达到招生简章中学校免试条件要求,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英语、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二、招生专业与名额

招生专业: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招生名额:1人(浙江碳中和创新研究院专项,招生导师:梁初)

三、选拔程序

(一) 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年 5月28日至 2025年5月29日13:00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考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考生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2025年5月29日前(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按要求向学院邮寄申请材料。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特别提醒:为防止报名材料遗失,只接收邮政 EMS 寄送。邮寄地址:浙江省德清县工大路1号,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571-88813678。

电子材料打包后直接上传网报系统。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非定向报考承诺书》

3.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 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导师确认书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6.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学生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等);拟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②已获硕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硕士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学位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特别说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查询申请;

特别注意: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个月左右,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个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7. 本科阶段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8.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10.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1.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2.个人简历(带照片);

13.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 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14.浙江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15.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

16.博士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五、组织考核与评价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考核与评价过程包括:

1. 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材料评议

     2025年5月29日下午(暂定),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一般不少于 5 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拟接收导师对考生的学术道德、学术兴趣、学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交书面接收意见,该意见应作为是否入围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 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综合考核

   “申请-考核”制招生重点对申请者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考核时间:6月6日(暂定),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采用面试考核方式,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考核等三个部分。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30%,专业基础考核占30%,综合面试考核占40%。

(1)英语水平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口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理解能力,口语交流(成绩占比15%),科技英语翻译(成绩占比15%)。

(2)专业基础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

(3)综合面试考核

考核内容: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注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考核,选拔出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

考核形式:申请人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及成果,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PPT陈述时间10分钟。

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面试各部分考核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根据招生指标,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同时满足学院体检要求。

八、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