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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2025.07.16)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5-07-16 浏览次数:55


检查日期:2025716

检查人员:刘育京、何雪华、应耀、张健力、郑司雨、邹世辉、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责任教师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B107

王旭

气体钢瓶未固定

91):-4

A117

周成双

学生实验室时未穿实验服

111):-4

A118

张林

使用完的电吹风未拔除电源线

104):-4

A122

张林

学生实验室时未穿实验服

111):-4

A204

车声雷

电源插座未固定,直接放地上

52):-8

A214

余靓

阳台气体钢瓶未固定

91):-4

A314

张林

实验室有瓶装饮料

33):-3

A324

郑国渠

学生实验室时未穿实验服

111):-4

A405

张文魁

电源插座未固定,直接放地上

52):-8

A101

郑精武

实验室内有氢气等多瓶气体,但没有安装气体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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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个别实验室实验废弃物未及时清理,较多学习室玻璃观察窗被遮挡,个别实验室溶剂量偏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