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5〕11号)规定,校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的推荐名额为当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的4%。
二、评选范围
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参评范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获专业学位的硕士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评选条件:
1. 实践成果选题来源于专业实践领域,瞄准行业、企业中关键问题,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
2. 实践成果体现学生在专业领域拥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 实践成果展示方式流畅、易于理解;实践成果总结报告对技术需求和发展趋势的系统总结和综述全面深刻;行业企业专家鉴定评审结果优秀;
4. 实践成果获得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的高度认可,原则上须学位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硕士实践成果且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推荐为优秀硕士实践成果。
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按学科代码排序。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1份(双面打印, 尽量不要超过2页)。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附件2)。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请装订成册,不需要另外制作封面。)
4.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5.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二)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
1.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_为下划线):
(1)学位论文(pdf):10337_学号_LW(如:10337_2111801007_LW)
(2)其他材料(zip):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压缩成zip格式。10337_学号_QT(如:10337_2111801007_QT)
(3)推荐汇总表(excel):学院简称-浙江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评优送审材料(pdf):推荐表在前、学位论文在后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以学号命名(如:1111801007)
(5)评阅书(pdf):多份评阅书请合成一个pdf
答辩记录(pdf):扫描件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17:00之前,纸质稿交至材料楼C307,电子版发送至:shouln@zjut.edu.cn.
联系人:寿黎南,联系方式:88813678,邮箱:shouln@zj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二五年七月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究生院〔2025〕1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