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招生计划与接收专业
1、直博专业:
2、推免硕士专业: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学术型硕士):15人,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10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方向5人;
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硕士):15人,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方向10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方向5人。
备注: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5/0915/c4270a319617/page.htm)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6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申请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注册
9月18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
2、报名
(1)9月22日-10月16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布信息为准)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2)9月23日-10月18日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3)9月25日-10月18日招生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且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四、初审与复试
1、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审核。申请材料初审后,学院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告知复试时间和要求,申请人须及时回复是否确定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批复试安排:
复试对象: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
复试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开始;
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2)后续批次复试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3、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所有申请人均须根据报考学院的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每位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主要内容包括英语、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5、复试总分100分,英语占3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70%。
6、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7、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复试综合成绩的排名确定。
五、 待录取与公示
1、学院自行组织复试,并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3、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按我校要求及时到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校、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奖励资助
按照当年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参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5、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6、其他未尽事宜,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后续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正式通知)以及相应招生学院官方网站发布的通知。
九、咨询、申诉方式
1、咨询方式: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联系人:寿黎南
电话:0571-88813678
邮箱:shouln@zjut.edu.cn
2、申诉方式:
考生对推免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联系人:毛诗焙
电话:0571- 88813656
邮箱:alice163@zjut.edu.cn
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填写内容均须手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