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布置,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4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做好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程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院长、副书记、各研究所所长或副所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
(2)获得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的候选人,请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于10月10日(周五)上午12:00前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文本材料(申请表需导师签字,并填写意见)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材料楼C301吴老师处),电子材料发送至wuyitao@zjut.edu.cn;
(3)10月13日(周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具体金额和名额以学校下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准。今年博士研究生评审2人,博士研究生候选1人,硕士研究生评审20人,硕士研究生候选人1人。
年级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
进入评审 | 正式 | 候选 | 进入评审 | 正式 | 候选 | |
2022级 | 3 | 2 | 1 | / | ||
2023级 | 11 | 10 | 1 | |||
2024级 | 11 | 10 | ||||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参评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
(6)预选名额按照评奖学年综合测评从高到低排序,博士按照综合测评从高到低,进入学院评审,若有同学放弃申请,则综测排名下一顺位的博士研究生依次递补;硕士研究生按照年级分布,学硕和专硕打通,按照综合测评从高到低,进入学院评审,若有同学放弃申请,则综测排名下一顺位的研究生依次递补。最终评审确定22个正式名额和2个候选名额。
2022级、2023级、2024级博士研究生(共38人)评选2人,博士研究生候选名额,从2022级、2023级、2024级未被选中正式名单中选取1人,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2023级硕士研究生(总263人)评选10人,2024级硕士研究生(总293人)评选10人,硕士研究生候选名额,从2023级和2024级未被选中正式名单中选取1人,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评审的学生进行现场投票,按照综合测评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投票,对于不满足评审办法的学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则评审名单由下一顺位的研究生依次递补。
四、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工作安排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