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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组织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费博 发布日期:2026-02-24 浏览次数:914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 2026 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81 号)要求,结合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5人,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17人。具体分配如下

专业

总人数

专业人数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110

61

3

9

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9

2

8

二、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以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依据(四年制本科为前三学年排名,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排名)。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校设奖学金、校级十佳大学生、校级十佳志愿者、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 1 次(项)及以上;(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评选条件外,需在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 2 次(项)以上。

3.健行荣誉生在健行学院参评,相关评选办法由健行学院制定。

三、评选程序

1、排序规则:全院符合评选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根据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总分按从小到大排序,若排名相同则以绩点排名百分位小者优先。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2、学院材料申请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1)2月28日(周日)17:00前,学生递交申请,填写申请称号(省优、校优)相对应的《XX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1或附件2),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整理收齐后,电子稿发送到1824494887@qq.com,请注明“xx班优秀毕业生名册”(省优校优可以兼报,但不同时获得)。

(2)申请同学将自己在大学期间获校设奖学金、校级十佳大学生、校级十佳志愿者、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和前三年(五年制为前四年)综测排名证明材料整理成PDF形式,和本人申请材料一起上交。(佐证材料务必提供,各年度综测排名请附健行学院和专业学院公示文件)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费老师。

 


附件:
附件1-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样表).xlsx
附件2-2026届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册(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