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6.03.02)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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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2026年3月2日
检查人员:王剑斌、何雪华、闻莹婷、袁华栋、应耀、张健力、郑司雨、邹世辉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细则》(浙工大材料学院〔2025〕9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未发现问题 |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有实验室灭火器边上的《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消防器材检查登记表》未按时登记,请补充完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