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2021〕21号)及学院相关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为做好2027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浙工大材料学院〔2025〕4号)中规定的相应招生条件。
研究生指导教师应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阶段(2026年6月26日-7月10日):请各位老师通过“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导师管理”-“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模块进行网上申请。申请时,请仔细阅读系统首页下载专区中的《导师招生资格操作手册-导师V2.2》,并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信息。
请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
每个招生类型(如学术型博士、专业型硕士等)应选择一个主学位点。
系统默认同步2025年度填报数据,请根据要求对“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科研项目与学术成果情况进行核对、增删或修改。
请仅填写满足审核条件要求的项目,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填报。
填写完毕后务必预览、核对,确认符合相应学位点招生条件后再提交。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通过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确认后,学院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审议通过的名单统一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
3、学校抽查监督:研究生院将对提交材料进行抽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度招生资格,并视情况扣减相关招生指标。
三、其他说明
系统登录:若忘记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通过登录页面“忘记登录密码”功能找回。
工作要求:请各位导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对照校、院两级审核标准提交申请,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政策咨询:关于本学院学位点的招生资格条件及具体操作事宜,请向学院办公室咨询。
联系电话:0571-88813678
联系邮箱:shouln@zj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浙工大研〔2021〕21号).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浙工大材料学院〔2024〕5号).pdf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水平(高质量)学术期刊目录
分类 | 刊物名 |
I类 | Nature、Science、Cell、国家科学评论(英文版)、科学通报(英文版)、PNAS、Nature Materials、Nature Energy、Nature Chemistry、Nature Catalysis、Nature Nanotechnology、Nature Physics、Nature Photonics、Nature Electronics、Nature Communication、Science Advance |
II类 | 中科院一区期刊、ZJUT-TOP100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领军期刊” |
III类 | SCI二区及以上期刊、材料及相关领域的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重点期刊” |
Ⅳ类 | SCI收录期刊、材料及相关领域的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梯队期刊” |
V类 | EI收录期刊、学校认定的AB类期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