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相关老师:
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工作绩效,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公布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任人选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360号)和浙工大〔2013〕11号文公布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现聘人员。因患病、出国等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由所在学院说明情况,经学校审核后,报送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二、考核内容
对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说明书》中明确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内容,重点考核在聘期间的工作业绩、业内影响和人才培养等内容,突出工作绩效和能力水平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采取个人述职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考核对象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完成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主要填写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来的工作业绩、业内影响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为更好地开展岗位聘期考核,根据此次考核要求,请各所在学院结合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填写《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标准等。
(二)所在学院对考核对象所填写的《聘期考核登记表》上的内容进行审核,做好内部评议,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
(三)学校对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说明书》,采用绩效分析等考核方法,对考核对象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核意见,经公示后,报送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对学校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提出考核等次评价建议,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
(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根据上报的意见,确定最终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经岗位聘期考核,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内目标任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满足续聘条件。没有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续聘,并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因患病、出国等原因没有参加聘期考核的,在病愈、回国工作后,及时按规定参加考核。
五、相关要求
(一)请老师要认真对待并做好首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本次聘期考核的,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推荐新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
(二)请;老师于12月11日前将《聘期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考核汇总表》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说明书》(均为一式1份)报送至邵科馆10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wy@zjut.edu.cn。
联系人:于文艳,联系电话:88871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