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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办理2015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3-12 浏览次数:980

根据省直公发[2014]15号和浙工大发[2007]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

    未办理过“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填写《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附表2)并附送相关资料(见附表1)。

    二、“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

    “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已按月发放,因职务职称晋升需调整住房公积金补贴的教职工:

    1.未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申请表》(附表3),单身教职工需附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

    2.发生婚姻状况、住房信息(除商品房外的住房)变化的,填写《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附表2)并附送相关资料(见附表1);

    3.调整类教职工中有杭州市经济房或省直专用住房的另需填写《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附表4)。

    交表时间:2015年3月17日前邵科馆103。

    联系电话:88871519。

    注:“新人”中属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住房安置办法》(浙工大发[2007]22号)规定,选择领取住房安置费的不再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不必

    填写申请表! 

    附件1:关于办理2015年度“新人”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调整工作的说明

    附件2:浙江省省直属单位(杭州市市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申请表

    附件3:住房公积金补贴调整申请表

    附件4: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限额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