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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0-11 浏览次数:2262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课堂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决定》和《浙江工业大学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文件精神,树立品质教学理念,提高品质教学意识,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现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所有具有主讲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均可申报,主要面向基础课、通识课、大类课,兼顾专业课、实验课、实习课。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已立项为“通识教育核心课、大类基础核心课和专业核心课”的三大系列核心课程。

二、申报内容

课堂教学改革主要围绕如何深入研究与改进课堂教学,改进现有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考核评价方式等。教学方法应充分考虑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相融合,调研与了解学生学情变化,从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为主转变、以终结性评价为主向形成性评价为主转变,提高教学实效。

一是教学内容改革。主要对课程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在原有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增添应用型较强的教学内容,尤其在实践课程中强化与应用技术有关的内容,并将科研、实验项目和生产实践中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以及本专业或行业科技发展前沿的新动向等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突出课堂教学内容改革措施。

二是突出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推进小班开课或大班上课小班研讨的教学组织形式,重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鼓励开展多形式的教学方法改革,摒弃捆绑式的课堂教学文化,减少对课堂的过度设计和掌控,倡导参与式、启发式教学,组织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引导学生自己提出问题、讨论问题,自己提出答案,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形成一种反思性的学习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主动参与、独立思考、自主学习、探究创新的兴趣和能力;探索移动互联网时代教学模式变革与教学组织创新;鼓励开展课内外结合的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探索科研反哺教学的课堂教学创新;利用收录机、小黑板、实物展示台、微信、幻灯片等,实现传统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

三是强化课程评价方式改革。开展多样化的课程评价考核,鼓励基础课与大类课程探索考教分离制度,改变单纯重视分数的量化考核方式,强化过程性评价的可追溯性,实现过程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

三、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应围绕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的提高,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但未结题的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的负责人,或有教改项目未结题者,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推荐申报与评选立项

1. 各学院(部)组织推荐申报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专任教师人数100人以上不超过4项,100人以下不超过3项。

2. 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计划立项50项左右,教务处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确定立项建设名单。

3. 各学院(部)组织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附件1),上传到教学项目管理平台。各学院需在系统中对学院所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并排序。教学项目平台开放时间:2017年10月10日8:00-10月22日23:00 http://zjut.zlgc2.chaoxing.com,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 各位老师请于2017年11月8日前将申报项目的《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附件1)各一式一份送学院办公室(地址:子良A214,联系电话:88871527,联系人:陆林雨)。

五、项目建设管理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学校负责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工大教[2015]5号)文件要求,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学校定期组织汇报答辩会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简表、总结报告(不少于1万字)以及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结题时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本年度立项资助的课堂教学改项目须在2019年12月前结题。

2. 凡立项为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将给予1万元资助。已立项为“通识教育核心课、大类基础核心课和专业核心课”的三大系列核心课程,如在课程建设期内同时有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者,学校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3.请相应学院(部)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重视课堂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进展,做好项目进程管理,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工作有效落实。

 

2017年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通知及附件.rar

                                          

                                                 材料学院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