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导师、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严格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请各研究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毕业研究生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三、201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 201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研究生院按比例抽取外送盲评,其余由各学院根据培养要求自行组织评审。在论文送审前,研究生院和学院研究生督导组将对全部学位论文进行预盲审,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论文将做延迟答辩处理,请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
2. 申请2017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10月10日至10月13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由导师审核签字后后交学院办公室。
四、论文送审
1.学院将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8】1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将撤销申请。
2.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10月17日至10月20日24: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以doc为后缀的,word 97-2003版本,大小尽量不超过10M),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 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浙江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10号)执行。
4.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由学院统一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并由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根据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1)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2)不通过:
a、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b、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评审。
5. 请申请本次答辩的研究生,于10月16日前上交一份学位论文纸质版供学院初审(正常格式,署上导师与本人姓名)。
6 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学位论文经校外专家评审通过的研究生,由所在研究所、课题组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六、答辩工作必须在12月12日完成。完成答辩的研究生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示无误后报送研究生院,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本次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签名真实无误,如发现学术道德与诚信问题,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 发表论文的佐证材料,如属于被录用阶段,须提供录用证明(含录用通知的邮件)并经导师亲笔签名;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上佐证材料附在《答辩资格审查表》后交上来;
3、提交学院初审的纸质版论文,采用正常格式打印并装订,不需要隐去真实信息;
4、上传论文评阅系统的学位论文必须按盲评的格式,封面、扉页及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参考文献除外),论文必须为WORD97-2003版格式,不支持PDF、DOCX(即2007及以上格式,严禁将word 2007版的文件直接把后缀名改为DCC)。网上评阅的论文电子版,必须严格按《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对论文盲评格式的要求。
5、请申请本次答辩的同学,务必注意各环节的时间节点,逾期一律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毕业。
八、联系电话:88871530,联系人寿黎南
材料学院办公室
二O一六年九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