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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6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2529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以及校研究生院的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不超过学院本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本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的4%

二、报送材料:

1、本着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与推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的流程开展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申请人的条件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文件的规定。

2、各被推荐人填写相关《浙江工业大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博士生还需提供《作者简况表》、《成果清单》等。并提供《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填写格式请严格参照参考本汇总表第一行的示例)。其中电子稿以“材料+姓名+推荐表/简况表/清单”格式命名文件,如“材料+**+推荐表”;

3、被推荐人的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稿一份及论文最终版电子稿(pdf格式)一份,论文最终版电子稿以“材料+姓名+论文”格式命名文件;

佐证材料说明:已受理未授权的专利,一律无效,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须有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凡被三大索引收录的论文,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并提供影响因子、他引数等信息。其他须提供的材料有:发表论文首页复印件、答辩记录复印件、学位论文评阅书、获奖或其他成果复印件等。凡非申请学位的有效学术成果,一律不要附上(如非导师排第一的二作论文等)。。

4、各被推荐人的论文评阅书电子稿(pdf格式带水印)、答辩记录扫描件,以“材料+姓名+评阅书/答辩记录”格式命名文件。

5、以上电子材料请打包以“材料+姓名+博士/硕士.RAR”格式命名,发送到shouln@zjut.edu.cn,或通过QQ156354918传送。请勿使用“好压”格式。

6、截止时间:20165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补充说明:

请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同学在提供相关电子材料的同时提供一下银行卡号(日常发放奖助学金用的那张),且在毕业后半年内不要注销该卡,以备发放优秀论文奖金时使用,切记,否则后果自负!

7、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推荐人材料排序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附录:

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 .doc

2、优秀博士论文推荐相关表格.rar

3、优秀硕士论文推荐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