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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关于2015年夏季研究生答辩工作和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2466

各位导师及2015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

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已接近尾声,预计将于520日基本完成。本次评阅采取评阅人和论文作者、导师双向匿名的盲评方式送审。导师和毕业生可登陆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login.php)在线查询评阅结果。答辩时导师或毕业研究生可从评阅系统中打印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二、 答辩工作

1.符合《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第二章第三条至第六条要求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已提交录用通知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的研究所或学科组、导师组织安排;

2. 截止5211700时,研究成果未符合上述规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由研究所或学科组、导师组织安排,但答辩专家小组必须至少一名院研究生督导组的成员参加。

3.答辩表决票必须由答辩秘书加盖材料学院学位分学位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违者需重新组织答辩;

表决票盖章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答辩表决票事先写好答辩人的姓名和答辩日期;

2)上交《材料学院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同一答辩委员会的学生可合并填写,需导师签名);

4.答辩工作必须在65前完成。答辩秘书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填写完整,答辩委员会必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中就是否同意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出明确意见;

5.指导教师要充分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位毕业生必须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请导师审阅,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6. 学校答辩工作相关文件导师可在近期下发的《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管理文件汇编》中查询,《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管理文件汇编》(20153月)下载>>>

三、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研究生需归档材料去于681700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归档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由学院在评阅系统中打印,学生不必上交);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需填写完整);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必须与答辩委员会人数相对应)

4)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贴上,不必装订),此表中成绩表由学院提供,其他内容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

5)授予学位人员信息表1份,务必签名;博士研究生提交《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专业学位提交《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

6)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本博士5本,硕士4本,论文中“原创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必须由学生、导师本人的签字,如需保密请写明保密年限。

7)《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需导师审核签名);

8)论文电子版1份。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将学位论文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

请申请2015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将档案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贴上内装资料清单。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导师、毕业研究生能及时完成相关工作。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须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附件清单:

 


博士答辩相关材料>>>


硕士答辩相关材料>>>

 

 

                                       材料学院办公室

2015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