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 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请各位导师和毕业生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三、 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2015年夏季毕业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盲评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2015年夏季毕业硕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评,由校研究生院与学院分别组织外送盲评。
(2)申请2015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4月13日至4月16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 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
2. 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 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 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 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请注意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以便及时获得评阅过程中的消息。
6. 请申请人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交导师亲笔签字同意后,将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由班长统一交学院办公室。
7.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清单如下: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电子稿,录用通知复印件需导师亲自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
③授权发明专利证明材料(处于申请阶段无效)。
以上只需提交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注: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冒充导师签名、佐证材料存在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答辩资格,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3)研究生申请条件:
①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按时提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开题报告申请表、中期考核表、创新学分考核手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交《实践环节考核表》)),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②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要求,允许其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但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属于该类情况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委员会专家由研究生院聘任;属于该类情况的硕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须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的参与下进行。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其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学术成果须正式发表)后进行。
四、论文送审
1. 学院将按照学位点培养方案,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工大研[2010]21号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将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
2. 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18日至4月22日24: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请注意,上传的文件必须是Word 2003版格式,不得使用PDF和DOCX。
盲审论文要求:
(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
(3)致谢中不能出现人名。
(4)引用文献除外。
3. 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浙江工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10号)执行。
4、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及网上评阅。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并由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1)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2)不通过。
a、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b、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5. 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答辩安排
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原则上应以各研究所或方向为单位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六、优秀学位论文的申请
2015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201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核、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的流程进行,评选标准、申请条件参见《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
附件下载清单:
1、 | |||
2、 | |||
3、 |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