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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评审、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3074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201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2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根据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请各位导师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指导学生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研究生申请条件:

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按时提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开题报告申请表、中期考核表、创新学分考核手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交《实践学习报告》)),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本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重复度检测、评阅、答辩、学位授予工作事项时间安排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41日至44日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于44前交到邵科馆103室。

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

f、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请导师亲笔签字同意后交学院。

g、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将对申请参加2014年夏季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各学位点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外送盲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h、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及网上评阅。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并由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信息咨询部出具学位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一)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二)不通过。1.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认可后进行论文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2.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复检。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该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电子稿,录用通知复印件需导师亲自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名。

③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

以上只需提交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于44前交到邵科馆103室。

注: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冒充导师签名、佐证材料存在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答辩资格,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b.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于415前发到各班班长,班长汇总。

3.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要求,允许其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但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材料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经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属于该类情况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院聘任。属于该类情况的硕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进行。

二、论文形式审查

1.  论文形式审查由导师全权负责审查,学院不另行安排形式审查。

2.  在论文送审前学院督导组组织对论文进行抽查。被抽查到的论文于414日前提交论文纸质稿一份,被抽查到的论文名单学院另行通知。

3.  若评阅专家评阅结果或督导组老师检查结果指出论文形式上存在多处严重问题或研究工作量不足的,直接延期三个月以上,且下一年度主学位点有权减少该导师的研究生招生人数。

4.从本学期开始对于论文形式存在明显问题的导师实行院内通报制。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必须是word格式)。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致谢中不能出现人名。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

2201448日至414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word格式)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

3414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重复率小于20%的论文视为检测合格,直接送审,匿名检测不合格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

5.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可在该系统查询评审结果,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5月上、中旬。

    6.根据评审单位要求,部分学生可能需上交纸质论文,需要时另行通知。

 

四、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注:

1.联系人:寿老师,电话:88871530 ,邮箱:shouln@zjut.edu.cn

2.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4年夏季会议预期将在20146月上旬召开。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4年3月12


附件下载清单: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
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4、

《材料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

 5、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6、 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