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16级研究生上交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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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及2016级研究生:
请根据对应的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好《研究生生个人培养计划》一式三份,经导师签字后交班长收齐,务必在10月15前交学院办公室。。
注意事项:
1、培养计划的学分必须符合毕业要求;
2、有第二导师的研究生必须在封面署上第二导师姓名;
3、培养计划需导师本人签字同意。
4、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均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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