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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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直属研究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包括校级研究所、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学校对现有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将此次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要求
此次调查涉及对象为有意向申报学校自主设立的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的科研机构,包括根据原《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04〕6号)成立的理工类校级研究所、研究中心。科研机构通过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的,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参与本次调查工作的科研机构将作为学校新一批重点建设的校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候选机构。
二、调查内容
请科研机构所在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科研机构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全面统计相关数据(见附件1),保证数据准确、有效。学院、直属研究院填写汇总表(附件2)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直属研究院于7月4日中午12点前反馈调查信息(提交电子稿即可)。联系人黄捷 88320714 huangjie@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6.23
请各研究所、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于7月3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情况登记表》发送至luoyan@zj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