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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开征集十三五期间省科技厅高新口咨询专家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6-08 浏览次数:1401

各有关单位:

十三五期间,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提高科技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水平,我厅将按照技术领域成立重大科技研发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咨询专家组。为做好高新口咨询专家组的筹建工作,我厅公开征集咨询专家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领域

十三五我厅拟在以下几个技术领域成立专家组:新能源与节能技术、新材料技术、新一代网络与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技术、新能源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

二、专家资质要求

推荐的咨询专家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思想敏捷,熟悉国家、省科技方针政策,能正确把握重大科技攻关的技术发展方向,熟悉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

(二)学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不受部门、单位及个人利益影响。能集思广益,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专家组成员应当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专家组的相关工作和活动。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威信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主持或曾主持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项目实施取得较好成效,或曾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励荣誉,或是十二五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咨询专家组成员。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推荐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学科和技术优势,择优推荐咨询专家组成员。一般每个单位推荐咨询专家组成员在同一技术领域的数量,浙江大学不超过3人,其他单位不超过2人。

 (二)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请商所在地高新园区,结合各地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发展,参照专家资质要求,推荐企业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作为咨询专家组成员,同一技术领域推荐专家数量不超过2人。熟悉我省产业发展情况的国家级专家、省级专家才优先推荐。

 (三)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当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请各单位将推荐的咨询专家组成员汇总,根据专家推荐资质要求,同一领域不得超过2人限额,于2016620日前,报科研院项目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一并发送wangjianbin@zjut.edu.cn。科研院将根据各单位汇总情况、同一技术领域限额情况进行择优推荐。

    联系人: 王剑斌

    联系电话:88320515

    邮箱:wangjianbin@zjut.edu.cn

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