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安排,真善园(原存中二楼旧放映厅)用作教师办公用房,供2008年以后入校工作且学科未安排办公及实验用房的教师使用。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用房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表递交院办。
附件:材料学院真善园用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