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科研机构2014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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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院:
为进一步健全各级科研组织机构,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承接大项目、搭建大平台、完成大成果的主体作用,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第六章第十五条规定,现就做好科研机构年度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1、校直属研究院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机构年度总结表》(附件1)统一交科研院(社科院);
2、非校直属研究院的科研机构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机构年度总结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学院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研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2);
3、相关统计内容时段为:2014.1.1—2014.12.31,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已经统计在学院的不再重复统计;
4、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1月9日前报科研院(社科院),联系人: 陈微微 ;联系电话: 88320714;邮箱:cww@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14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