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学校决定在2014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4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毕业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硕士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学院根据实际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科研成果要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热心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5、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6、省优毕业研究生,必须在研究生学习阶段,至少获得过二次校级以上(含)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毕业论文优秀者。毕业论文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者和在校期间受行政处分者不得参加。
三、评选名额:
1、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3、往年已经作为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予以剔除,不重复计算;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时间安排
(1)3月1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及院内公示;
(2)3月1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究生院;
(3)3月4日至3月8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4)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5)5月底前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6)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3、学院上报材料如下:
(1)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书面稿一式2份(A4纸正反面印制,纸张规格为70g以上);
(2)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需同时上报书面稿与电子稿(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
五、有关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5);推荐省优毕业研究生同学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3),具体可参见样表(见附件4),正反面印制,《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6)。
3、申请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点起至2月24日下午5点止(工作日)。纸质材料请交到邵科馆102办公室或交至邵科管综合服务大厅,电子稿直接请在此时间之前直接发至邮箱402543211@qq.com。
userfiles/file/附件1 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doc
userfiles/file/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userfiles/file/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userfiles/file/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doc
userfiles/file/附件6 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doc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