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对我院2014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院名称 | 总毕业生人数 | 省优名额 | 校优名额 |
材料学院 | 130 | 6 | 6 |
二、评选条件
1、毕业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按学校统一标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浙工大发[2006]31号)附表1内容)折算成分值,被评为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其荣誉称号分值须分别达到70分(含)以上。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一、二、三年级)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20%(含)以内,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良好(含)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30%(含)以内,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中等(含)以上。
3、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其他条件,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的具体要求实施。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评选
3、省教育厅资格审核
2014年5月底前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4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4、申报材料如下:
(1)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书面稿,A4纸正反面印制,纸张规格为70g以上);
(2)省、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3)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需同时上报书面稿与电子稿(电子稿,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540161312@qq.com);
5、申请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点起至2月24日下午5点止(工作日)。纸质材料请交到邵科馆102办公室或交至邵科管综合服务大厅。
6、评比规则:当申报人数超过名额数时,以荣誉称号分高低排序,分数高者优先;荣誉称号分相同的情况下,以大学前三年成绩平均绩点高者优先。
userfiles/file/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正反面印制).doc
userfiles/file/附件2_、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如超过一页请正反面印).doc
userfiles/file/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userfiles/file/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