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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017/2018学年材料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27 浏览次数:1255

为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每位同学要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内为准。

    二、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18级新生)。

2、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3、评选程序: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工大发〔2014〕4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参照浙工大发〔2014〕61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9月27日完成综测测评公示。

9月28日-9月29日10:00前,接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刘化章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班长收齐后交年级总支,年级总支收齐后交学院评审。

9月30日-10月6日公示。

10月8日,将各年级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推荐名单送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88871529  E-mail:540161312@qq.com。

 

附表

材料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2016级学业奖学金

2017级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刘化章奖学金

三好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博士人数

名额

硕士人数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博士人数

名额

硕士人数

一等名额

二等名额

材料化工

4

4




10

10




10

1

6

6

材料科学与工程



49

15

34



59

18

41

材料工程



27

8

19



55

16

39

总计



76

23

53



114

34

80

10

1

6

6

备注:

刘化章奖学金侧重于科研、学术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竞赛中获奖者;(3)获得国家专利者;(4)获得校学生科研基金奖学金资助或参与教师各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大成绩者。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

 

附件:申请表及学校相关办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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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