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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18-12-18 浏览次数:1817

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6]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工业大学第二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部)可从本单位教书育人贡献奖中择优推荐1位候选人,学工部联合研工部可在辅导员中推荐1位候选人,教务处联合研究生院可在一线教学管理人员中推荐1位候选人。具体推荐办法由推荐部门另行制定。

被推荐教师本人2018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学院优秀指标)。

二、推荐条件

1.被推荐教师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积极实施“课程思政”,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无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

2.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且在浙江工业大学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含辅导员和教学管理人员)。

3.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书育人效果好,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敬重,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2)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或教学管理第一线,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积极为师生排忧解难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推荐流程

1.部门推荐。请各部门于2018年12月2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报送学院。学院将开展评选。

2.候选人推荐。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1名选报评委会秘书处。

3.网络推荐和专家评审。秘书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网络推荐和专家评审工作。2019年4月底之前,确定10名获奖提名候选人。

4.评委会评选。2019年5月上旬前,学校评委会评选出学校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获奖正式候选人。

5.公示发文。2019年5月底之前,秘书处将学校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获奖正式候选人报校党委批准,经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填写应真实、规范,请各学院(部)认真审核。如学校审核中发现信息虚假或疑义,或不符合参评条件,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不补充参评名额。需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1份及纸质版2份。

2.5分钟工作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

3.候选人提供不超过20个字的教书育人感悟、不超过500字的个人简介(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教书育人业绩和典型事迹)和生活工作照片1张(Jpeg格式、不低于300万像素),用于浙江工业大学官方微信推送和投票。

4.教师本人课表(本学期有课教师,格式见附件3)。

推荐、评选工作联系人:陆林雨,电话:88871527,Email:lulinyu@zjut.edu.cn。

组织开展教书育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是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引导、鼓励教师重视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部门的推荐工作。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第二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课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个人简介及教书育人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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