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各专业/模块负责人、相关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通知,现在启动2019届毕业环节(论文、创作)教学工作。材料学院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教〔2014〕61号)(以下称《规范》)的要求,已经制(修)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教〔2013〕34号)的规定,已经完成对我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环节的资格审核工作。
现将材料学院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专业/模块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制定并上交本模块毕业环节工作计划,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前的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学习学校《规范》和学院《细则》。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浙江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评分标准》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评分标准》抓好本专业/模块2019届本科生毕业环节工作。
2、相关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规范》和《细则》的要求进行选题,在与学生充分交流、确定选题的基础上,于12月25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申报表》、《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任务书》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题目汇总表》交至学生所在模块负责人处。
3、学院鼓励教师跨专业、模块联合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教师申报工程设计类题目;鼓励教师与企业联合申报毕业课题。
4、各研究所副所长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进行审核,严把选题关,一人一题,于12月30日前将本模块学生的《申报表》(附件1-1)纸质稿一份、《题目汇总表》(附件1-3)电子稿一份和《任务书》(附件1-2)纸质稿一式两份上报学院办公室。
5、各模块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学院督导组重点监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投入、指导教师的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等情况。学校督导组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的结果向全校通报。
6、本届毕业生将正式启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请各学院严格按管理系统的要求实施。在实施正方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时应注意2个时间节点:(1)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选题,下达任务书工作;(2)2019年3月25日后不可修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正方使用手册待技术人员制定好后下发。
材料15(1-2)班专业负责人:冯杰;材料15(3)班模块负责人:李旺昌、甘永平;15(4)班模块负责人:唐谊平,15(5)班模块负责人:郑晓华。
联系人:陆林雨,Email:lulinyu@zjut.edu.cn,电话:88871527。
关于启动201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通知.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