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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浙江省“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19-11-19 浏览次数:1631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见附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种类

   此次省“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包括省课堂教学创新校、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二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

   上述项目,前二类以学校作为申报单位向教育厅申报。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第二批人才培养类示范基地)、“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学院组织教师向学校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批准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另行组织申报。

   2.申报额度

   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教育厅给我校的申报额度为1项,每学院限推荐1项,申报项目须从已立项的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校级产教融合实践教育基地)、培育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中推荐。

   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厅给我校立项名额为20项,每学院申报不超过2项,汇总排序后统一上交。

   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教育厅给我校的总额度是5项,每学院限报1项。

   3.材料要求

   各学院在限额内推荐申报,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中的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在11月30 前提交电子版材料。

   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sjk@zjut.edu.cn,88320538张老师)。

   省“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jxyj@zjut.edu.cn, 88320442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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