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邮件系统
  • 通知公告

学院关于申请重大任务用房(B2)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1-19 浏览次数:2018

学院有关团队(教师):

为了加快莫干山校区学院大楼建设进度和合理使用发展用房,确保能按照学校要求进度完成建设和搬迁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重大任务用房(B2)申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材料〔2019〕7号)》文件精神,重大任务用房优先保障高端人才引育、重大目标承接、重大成果培育、重点研究领域建设等任务和目标,具体如下:

类别

核定面积

学校未核拨用房的

C及以上人才

B类

C类

≤ 300m2

≤ 150 m2

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的D类人才

≤ 25 m2

承接Ⅲ类及以上项目的

D类及以下人才

Ⅱ类及以上

Ⅲ类

≤ 50 m2

≤ 25 m2

第一单位申报省部级一等及以上科技奖

≤ 25 m2

其它对学院建设起重要作用的成果或目标

根据用房现状和实际需要研究确定





注:(1)由于房源有限,同一团队(教师)申请多个重大任务用房时,原则上不叠加,按就高的面积给予安排。

(2)申请团队(教师)需要明确已承担的重大任务,或者提出计划建设的重大目标(任务)及其相应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时间进度等。

二、组织实施

1.团队(教师)填写《材料学院重大任务用房申请表》,并2019年11月21日16:00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2.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团队(教师)提出的完成重大目标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时间进度等,综合评估、讨论决定借用资格。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依据学术委员会意见,结合公用房现状研究确定用房面积和使用时间,并向全院公示后予以落实。

4.获批团队(教师)接收获批公用房,并承诺自行负责重大任务用房内的所需装修改造、用完腾空费用、相关设备处置等,按时交纳有偿使用费,使用结束后于一个月内腾空和交还学院。

 

联系人:余武斌,联系电话:88871517

 

材料学院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材料学院重大任务用房(B2)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