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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0-03-20 浏览次数:3059

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建立和健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为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晋升、年度考核提供量化依据,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校自主开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6号)、《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发〔20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浙工大材料20202号)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的通知》(浙工大教〔2019〕31号),学院正式开展2019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考核小组评定后向全院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修订).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