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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3061

全院教师: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03号)(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内容

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2),如若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申报者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 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主持人近两年内不得有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被中止的项目。

三、申报额度与程序

省高教学会课题本次分为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我校可向省高教学会推荐4项;各位教师也可以通过省高教学会各分会省高教学会推荐。

学院限额申报1项,请于41日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0 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3)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发送至lulinyu@zjut.edu.cn 邮箱(联系人:陆林雨,电话:0571-88871527)。学院将组织院内评审,择优推荐1项至学校。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排序向省高教学会推荐。

 四、项目资助与管理

省高教学会将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课题原则上应在1 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学校根据省高教学会要求、学校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结题要求根据省高教学会要求进行。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2:课题指南.doc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 .doc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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