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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关于2020年夏季研究生答辩工作和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批送审通过的研究生)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5-12 浏览次数:3131

各位2020届夏季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

按研究生院要求,所有学位论文必须请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此项工作近期将完成,导师和学生可登陆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login.php)在线查询评阅结果。学位论文评阅书不再下发,答辩时毕业生或指导老师可从评阅系统中打印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二、 答辩工作

1. 为保障答辩的质量,研究生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若确因疫情等原因,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网上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网上答辩,详细请咨询:寿老师,联系电话0571-88871530。

2. 第一批送审通过的研究生,原则上参加第一批答辩。如需延期参加第二轮答辩(预计六月底、七月初),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备案。

3. 参加第一批答辩的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导师签字)需在答辩之前上交。

4.符合学校及学院规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含博士、学术型硕士、专硕和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工作由导师安排,答辩必须在5月26日完成。

5. 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学术成果依据“学位论文依托横向课题的,公开发明专利1项”这一条的研究生,须参加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地点暂定。参加答辩的研究生请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上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申请表》以及5本学位论文到子良A217。

7. 截止5月20日下午17:00时,学术成果未符合规定的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延期参加第二批、第三批的答辩(申请截止5月21日上午11:00前),未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的研究生请于5月20日下午16:00前上交《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参加学院公开答辩申请表》以及5本学位论文到子良A217。

8.答辩表决票必须由答辩秘书到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加盖材料学院公章,未盖章的表决票投票无效,且需要重新组织答辩;

表决票盖章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答辩表决票事先写好答辩人的姓名和答辩日期;

(2)上交《材料学院研究生答辩安排登记表》(同一答辩委员会的学生可合并填写,需导师签名);

9.答辩秘书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填写完整,答辩委员会必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中就是否同意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出明确意见;

10.指导教师要充分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位毕业生必须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请导师审阅,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11.学校答辩工作相关文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附件4)。

(1)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 人(答辩委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导师,其中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导师),其中至少包括2 名校外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本专业同行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 人(答辩委员会由3 人组成时,答辩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委员会需有1名来自企业或行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答辩人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主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外校专家来我校参加研究生答辩,请提前一天联系学校办公室申请进校码。

③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 位,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等事宜。

(2)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①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②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③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位申请人回答;

④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其他人员退场)。结合论文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⑤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申请学位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

⑥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向学位论文答辩人宣读决议书。

三、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每位研究生归档材料必须5月28日17:00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办公室子良A217。

归档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班长统一到子良A217领取)

(3)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由班长统一到子良A217领取)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学生自己打印,须带水印);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需填写完整,对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的关联性一明确表述,对是否同意参评校优秀学位论文有明确意见);

(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确定)

(7)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贴上),此表中成绩单空缺由学院统一提供,其他内容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此表不要装订,用长尾夹固定。

(8)授予学位人员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照片贴上,务必签名;博士研究生提交《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在职工程硕士提交《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第二页的填表说明请勿上交。

(9)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本博士3本,硕士2本,论文中“原创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必须由学生、导师本人的签字。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对学位论文确实有保密要求的,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通知详见附件2),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

(10)《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1份(需导师审核签名);

(11)将学位论文最终版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login.php)归档。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四、归档学位论文格式抽查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归档学位论文进行格式规范性进行抽查,抽查分数小于80分,本轮将缓议学位。请学位申请人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并由导师严格把关。

抽检论文处理意见


五、关于答辩酬金的注意事项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委员的酬金为300-800元/人·篇,秘书的酬金为100-150元/人·篇。

2.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不少于3人,设秘书1人。委员的酬金为200-500元/人·篇,秘书的酬金为50-100元/人·篇。

3. 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发放实行导库打卡(校财务处要求)。

六、关于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另行通知,详见材料学院网站。

七、注意事项:

(1)各位申请2020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将档案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贴上内装资料清单(清单列表详见附件1)。

(2)在职工程硕士每人上交打印2寸照片一张、同底版的电子照片一份(电子照片必须是照片底稿,不接受扫描件,发至shouln@zjut.edu.cn,以身份证编号命名文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论文答辩阶段时间点:

序号

项目

时间点

1

学位论文送审结束

5月10日前

2

提交申请学位学术成果

5月20日前

3

申请参加学院公开答辩

5月20日前

4

申请参加第二、三轮答辩

5月21日前

5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

5月26日前

6

上交论文归档材料

5月28日前

 

答辩环节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