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学校将采取学位论文分批集中送审及增开学位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做好2020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第二、三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19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浙工大材料〔2016〕4号),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三、学位论文格式预审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对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格式检查工作。
1.学生及导师自查
2019年研究生院制定了新的论文格式规范,详见附件1。
学位申请人本人应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附件1)格式要求认真撰写学位论文,杜绝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标识错误等问题。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和严格审查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详细指出论文格式存在的规范性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确保论文结构、图表、参考文献、脚注、排版等符合论文格式规范性要求,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中出现排版不规范、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标识错误和基本概念错误等。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简称《记载表》)评分。对自查通过的学位论文(评分≥95),由导师在论文封面签署审核意见并附上电子签名后,将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涉及保密内容请自行脱密处理)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学院,随后由学院组织格式规范抽检。
2.学院抽检
学院研究生督导组对送审论文进行抽检,对审定存在格式规范性问题的论文根据评分做出修改后送审、修改后再检查及不送审等决定,并将审查《记载表》返回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
抽检论文处理意见
论文类型 | 分数(分) | 处理意见 |
送审论文 | ≥90 | 按要求修改后予以送审 |
80-89 | 1)按要求修改后再审查,评分≥90分予以送审,<90分本轮不予送审 2)答辩由学院组织 | |
<80 | 本轮不予送审 |
4. 论文格式规范检查时间节点
1)第二批:2020年5月20日上午10点前(第三批:2020年6月17日上午10点前)
由导师在论文封面签署审核意见并附上电子签名后,将论文电子稿(pdf格式,涉及保密内容请自行脱密处理)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学院。
。2)第二批:2020年5月25日-5月27日(第三批:2020年6月22日-6月24日)
五、论文送审
1. 论文预审通过的同学,第二批请于5月25日9:00至5月28日16:00前(第三批: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完成学位论文的上传、导师审核提交工作,逾期未提交的同学,后果自负。
(1)5月25日下午4点前(第三批:6月22日下午4点前),通过资格审查的答辩学生必须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login.php)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一致。
(2)5月26日下午24点前(第三批:6月23日下午24点前),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将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上传版本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5月27日下午17点前(第三批:6月24日下午17点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给学院,不同意则退回学生继续修改。(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
(4)5月28日上午10点前(第三批:6月25日上午10点前),《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导师提交的论文完成重复度检测。检测指标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5月28日16:00点前(第三批:6月25日16:00点前),检测指标达到要求的学位论文完成提交学校工作。
注:盲审论文中中英文封面、题名页、作者简介、发表的文章和学位论文数据集中不能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并将致谢删除。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六、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全校统一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撰写学位论文。
七、后续学位论文送审和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等学生返校后再行通知。
九、联系电话:88871530,联系人:寿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二O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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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文: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浙工大材料〔2016〕4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