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7〕10号)《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3〕40号)精神,学校将开展首批“运河青年学者”、第三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中期检查以及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支持对象期满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对2018年入选“运河青年学者”的支持对象开展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1。对2019年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开展中期检查,名单见附件3。对2016年入选“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开展期满考核,名单见附件5,已入选三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杰青)”的,不再参加本次期满考核。
支持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等原因,所在单位有变化的,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中期检查和期满考核实行自我总结、学科和学院评价、学校检查(考核)的方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聘任合同》或《“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主要检查支持对象在支持期内工作计划和发展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以及所在学院为支持对象成长发展所采取的培养举措。
三、检查(考核)方式
请入选首批“运河青年学者”的支持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中期检查表》(附件2);入选第三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中期检查表》(附件4);入选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的支持对象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附件6),由学院、学科分别对照《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聘任合同》《“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目标责任书》审核检查表有关内容,检查支持对象工作计划执行和目标完成情况并签署具体意见,提出考核意见。
学校适时组织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入选“运河青年学者”的教师需进行现场汇报,入选“青年英才计划(优青)”的教师由所属学院集中汇报,专家组提出考核意见。学校确定检查(考核)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检查(考核)结果
(一)中期检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类。
1.“运河青年学者”中期检查合格的,继续聘任;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并视情况酌情退还学校已经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
2.“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是否继续给予资助和新一轮申报资助的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二)“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对期满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进入更高层次的培养计划。
《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中期检查表》《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中期检查表》《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汇总表》(附件7)纸质稿1份于11月15日前报学院办公室,上述材料(考核表以姓名命名)及佐证电子版发送至dongyy@zjut.edu.cn。
联系人:董艳艳,联系电话:88871519。
附件内容:
1.首批“运河青年学者”入选名单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青年学者”中期检查表》
3.第三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入选名单
4.《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中期检查表》
5.第二批“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优青)”入选名单
6.《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期满考核表》
7.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