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全院教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产教融合三类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6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高校主导,企业参与,育人为本”为宗旨,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组织和宣传,对接好企业,以育人为首要目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
(一)“四新”建设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或行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的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和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根据产业和技术最新发展的人才需求,鼓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四新”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此项目面向高校有关专业和教师,由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方面的支持,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通过课程、系列课程及教材的建设,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成能够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青年教师,由企业组织教师开展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此项目主要面向高校,由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五)其他类别。
二、企业参与基本条件
(一)企业有志于同高校进行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二)企业具有行业内先进的知识、产品、技术和研发体系,能够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三)企业成立2年以上,在所属行业及领域业务稳定,并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提供专项资金,资助高校开展协同育人,其中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支持资金不少于3万元/项,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师资培训和其他类别项目支持资金不少于1万元/项。
三、材料申报
教师申报,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至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并按要求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本次我校推荐数为5项,学院限报1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申报书和汇总表(见附件1),在11月13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lulinyu@zjut.edu.cn,88813663,陆林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