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2019级研究生开题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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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2019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0】16号)以及研究生教学工作进度的安排,2019级研究生需在5月底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请各研究所及导师抓紧时间安排学生完成开题等相关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完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
2.导师需对开题报告综合评语给出具体指导意见;
3.时间节点:2021年5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开题报告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交至子良A217,学院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2019级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工作进行检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