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指南》以及教育厅最新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大检查的内容
1.拉网式检查。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所属每一处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对风险点开展全面排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食堂、学生宿舍、配电房和饮用水源等关键区域重点检查。
2.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要求开展日巡查、月检查。
3.校车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要对校车状况、驾驶人员状况、行驶线路进行重点检查。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黑车”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行为。
4.校外办学点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校外办学点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学生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消防安全设施配备和消防通道管理进行重点检查。
5.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锅炉、电梯(货梯)、起重机以及气体钢瓶、高压灭菌锅等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确保操作人员、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设备运行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6.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设备、水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要对危化品的购买、储存、领用、使用和废弃物回收等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确保符合规范。
7.学生间矛盾排查。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学生间是否存在重大矛盾,加强教育和疏导,构建和谐的师生、同学关系。要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排查学生是否在校内持有管制刀具。
8.安全预案、制度排查和完善。各部门(单位)要检查本部门(单位)安全预案、制度是否符合自身实际,及时做好安全预案、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部门(单位)安全分管领导、专兼职管理人员以及安全预案、制度的制定者和涉及人员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掌握相关内容。
9.开学初学生安全教育。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上好开学后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科学组织安全实践体验教育。重点加强学生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教育,对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和预防诈骗等知识开展宣传。
时间安排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22日止开展各部门(单位)安全自查,并将自查简况(包括检查负责人、检查成员、检查时间和问题罗列等信息)报送学校保卫处,联系人:徐骏,联系电话:88320587,邮箱:xuj@zjut.edu.cn;2月23日起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开展两校区安全综合检查。
工作要求
1.加强调研,明确工作重点。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本区域、本部门(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落实责任领导,立即组织进行整改。
2.加强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
3.加强督查,严肃责任追究。学校纪检办要对学校开展安全大检查进行全面督查,确保真查、真改,努力通过本次大检查使学校安全管理队伍的工作水平得到提升,重大校园安全隐患得到整治。学校办公室将会同保卫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对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2017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