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位2017届毕业本科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号)要求,现对我校2017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 评选对象:2017届应届毕业本科生。(具体名额见附表1)
二、评选条件
1、毕业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按学校统一标准(附表2)折算成分值,被评为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其荣誉称号折算的分值须达到70分(含)以上。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一、二、三年级)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20%(含)以内,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30%(含)以内;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良好(含)以上。
3、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其他条件,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的具体要求实施。
三、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由学院统一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册(各类表格见附件);
2、时间安排
(1)2月25日17:00前,学生提交申请表;
(2)3月5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及院内公示;
(3)3月5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学工部;
(4)3月9日至3月13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5)2016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2016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
(6)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7)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8)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五、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本科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本科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以及名册(见附件2和4),推荐省优毕业本科生同学填写《浙江省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名册(见附件1和3)。均一式2份,只需书面稿,A4纸正反面印制,纸张规格为70g以上;
请于2月25日17:00前,提交申请表,纸质稿交至子良A216学院办公室,电子稿发至邮箱hw@zj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省(校)级优秀毕业生”。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