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科技竞赛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学院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对在各项专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制度见附件,主要奖励类别如下:
一、奖项获得时间:2021年12月2日——2022年5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二、正式发表专利、论文和科技竞赛奖励
本科生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附件2)填写附件3和附件4,并提供相应证明。
本科生其他科技奖励和研究生请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奖励办法(2015年版)》(附件1)填写附件4。
除奖励办法中规定的相关项目外,其他项目如各类学科竞赛(高数竞赛、大物竞赛、英语竞赛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和院级奖学金、调研论文奖、院级奖项和各类荣誉称号等均不在奖励范围内。研究生论文、专利因与毕业要求相关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本科生和研究生体育赛事、文化类比赛奖励文体类奖项请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奖励办法(2015年版)》(附件1)填写附件4,院级奖项不在奖励范畴。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6月15日下午17:00前到班长处登记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电子稿或纸质稿(证明材料的顺序与统计表中的顺序保持一致)。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将(附件3和附件4)电子稿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至各年级团总支处。由年级团总支负责将所有材料于6月16日17:00前上交,纸质材料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稿发送至zlwzjut@qq.com(压缩文件发送)。
(2)学院评定小组组织评定并公示,公示后根据奖励办法确定和发放奖励金额。
如有疑问,请咨询章老师0571-85290767。
附件:
奖励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