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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2022年09月毕业研究生答辩工作和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8-17 浏览次数:1540

各位2022年09月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09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送审情况

按研究生院要求,所有学位论文必须请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此项工作近期将完成,导师和学生可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评阅结果。

所有研究生应严格按照专家评阅书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论文修改后要进行学术自查,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需导师认真审查并签署意见),该论文修改表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


二、 答辩要求

1.答辩前研究生须在系统“科研成果管理”模块上传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学术成果(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见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要求)。学院将根据学术成果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学术成果符合学校及学院规定要求的毕业生,答辩工作由导师安排,答辩必须在9月4日前完成;学术成果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导师安排的答辩。

2. 截止8月31日下午17:00时,学术成果未符合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答辩环节

1.各导师团队答辩小组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秘书、答辩学生名单报学院办公室,答辩秘书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老师担任,负责答辩准备、记录和填写答辩情况、系统填报等事宜。

2.学院根据各答辩小组上报情况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管理”模块为参加答辩研究生指定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结果等相关信息,详见答辩秘书手册(手册见附件2:学位操作手册-答辩秘书v1.1)。待答辩秘书指定答辩委员后,请各答辩秘书根据答辩委员人数将答辩表决票拿到学院办公室C307加盖材料学院公章,未盖章的表决票投票无效,且需要重新组织答辩。答辩委员指定要求见下文: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占二分之一以上。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至少有1位相关行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水平)的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外校专家来我校参加研究生答辩,请提前申请进校码。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3. 学院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管理”模块,审核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答辩信息自动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可在“学位管理”-“答辩、上会”-“答辩公示”模块查看,并同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答辩公告”栏查看。

4.学位论文答辩会程序:

①介绍学位论文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②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主要内容;

③答辩委员会成员和与会者提问,答辩人回答;

④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除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答辩秘书外,其他人员退场)。结合论文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⑤答辩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学位论文是否合格和是否建议授予申请学位进行表决,并根据表决结果形成决议。经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答辩方为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生效;

⑥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向学位论文答辩人宣读决议书。

5.答辩秘书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填写完整,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对答辩委员的出席情况,学生的答辩记录和学生的答辩结果进行录入(操作方式请见附件2:学位操作手册-答辩秘书v1.1)。特别强调:答辩委员会必须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委员会决议中就是否同意推荐浙江工业大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出明确意见,并明确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的具体关联章节,不得空缺;

6.指导教师要充分重视学位论文写作和修改定稿工作,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各位毕业生必须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学位论文,提请导师审阅,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答辩后修改情况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位申请人方可提交学位论文归档。       


四、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

(一) 纸质材料准备

每位研究生归档材料必须在9月5日下午16: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C307)。(请每位研究生准备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中所装材料清单如下:)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由学院统一处理)

(2)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由学院统一处理)

(3)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由学院统一处理)

(4)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学生自己打印带水印);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需填写完整);

(6)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根据答辩委员会人数确定,一般为5张)

(7)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中成绩单空缺即可,由学院统一处理。其他内容要求在交学院前全部完成。

(8)授予学位人员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照片贴上,务必签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在职工程硕士提交《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第二页的填表说明请勿上交。

(9)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本博士3本,硕士1本,论文中“原创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必须由学生、导师本人的签字。学位论文原则上不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对学位论文确实有保密要求的,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通知详见附件),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

(10)《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后修改情况表》1份;

(1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1份;

以上所需空白表格请见附件4:毕业生用表

(二) 论文电子版上传

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fw.yjs.zjut.edu.cn/)归档。(“原创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面用学生、导师签字的图片代替)

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关于答辩酬金的注意事项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为: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应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委员的酬金为200-500元/人·篇,秘书的酬金为50-100元/人·篇。

2. 答辩费发放实行导库打卡(校财务处要求)。

 

六、注意事项:

(1)各位申请2022年09毕业的研究生将档案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贴上内装资料清单(清单列表详见附件3)。

(2)在职工程硕士每人上交打印2寸照片一张(蓝底)、同底版的电子照片一份(电子照片必须是照片底稿,不接受扫描件,发至lilujie@zjut.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要求.docx

附件2:学位操作手册-答辩秘书v1.1.doc

附件3:学位申请表格.rar

附件4:毕业生用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