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邮件系统

【学生工作】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公寓违规违纪的说明
作者:王家阳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3008

为加强学院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学校文明寝室建设的通知》、《浙江工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1〕1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同一个学生累计被学校通报下列情况者,学院启动通报批评流程

1、通报使用违章电器1次

2、通报违规用电2次

3、通报抽烟、使用明火等其他危险性行为1次

 

同一个学生累计被学校通报下列情况者,学院启动处分流程

1、通报寝室存放或充电电动车锂电池1次

2、通报使用违章电器2次

3、通报违规用电3次

4、通报使用违章电器1次、违规用电2次

5、通报抽烟、使用明火等其他危险性行为2次

 

附:违规违纪种类

图片1.png 

 

说明自今日起实施,由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