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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章力文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次数:1463

各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700元/人,分两次发放。

2.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14日前,有意向的同学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申请:https://mp.weixin.qq.com/s/ClMHTOzkGmGntMXBT83e6w

2.11月9日前,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内。

  

  三、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