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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材料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申请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31 浏览次数:975

2014级、2015级研究生(含博士生):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Wynca新安奖学金、嘉煜枫奖学金、本松至善奖学金申请工作,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充分体现设立企业奖学金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培养更多的品学兼优人才,根据“Wynca新安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Wynca新安奖学金”评选办法》、“嘉煜枫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嘉煜枫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本松至善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本松至善教育基金评选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名额

1、Wynca新安奖学金名额:5人(10000元/人)

2、本松至善奖学金名额:4人(5000元/人)

3、嘉煜枫奖学金名额:4人(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和评奖原则

1、评选对象:

(1)Wynca新安奖学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本松至善奖学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全日制研究生;

(3)嘉煜枫奖学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申请者必须获得上一学年一等学业奖学金。

 

3、评奖原则:原则上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不兼得。

(1)Wynca新安奖学金:总5人,2014级研究生3人,2015级研究生2人。优先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同类申请人员则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依序确定,其中同类人员按照全年级综合测评前3%、前10%划定(参照往年校级奖学金评奖范围)。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不兼得;与学业奖学金兼得。

(2)本松至善奖学金:总4人,博士生1人,2014级研究生1人,2015级研究生2人。需获得当年一等学业奖学金,同等奖学金条件下,按照综测高低确定名额。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不兼得;与学业奖学金兼得。

(3)嘉煜枫奖学金:总4人,2014级研究生2人,2015级研究生2人。同等奖学金条件下,按照综测高低确定名额。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不兼得;与学业奖学金兼得。

 

三、评选过程

  申请者请与2016年11月3日(周四)下午15点前将纸质申请表(需导师签署意见)交至子良A216毛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771257034@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毛老师8887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