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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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申请类别:2016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于11月1日(周二)10:00各班收齐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子良A216办公室)。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