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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寿黎南 发布日期:2023-05-10 浏览次数:882


各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使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发挥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的优势,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重大需求,推进我校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项目团队,经牵头学院评估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立项名单,给予专项招生指标支持。

二、项目管理

1牵头学院联合参与招生学院要对申请项目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协调,学科交叉及重大产学研项目优先。

2、牵头学院联合参与招生学院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不仅要强化专项管理,更要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项目高质量运行。

3、项目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考察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建设成效。项目实施满三年后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不合格的项目停止招生。

三、材料提交

牵头学院请于 2023年5月30日前将申请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PDF)发至邮箱: 2018632679@qq.com,盖章文本(一份)交至东教楼南202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8320875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3年5月9日

附件1浙工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2〕29号).doc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卓越培养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