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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工作暨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寿黎南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603


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08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314号),现启动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推荐和校级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结题工作。

一、材料递交

(一)纸质材料

1.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学校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

2.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学院排序推荐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3)。

(二)电邮材料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申请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作者授权书需发送本人签字后的 PDF扫描版本。

二、推荐及结题工作说明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按照限额(我校推荐名额为47项)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不计入限额名额内。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直接认定案例需为近三年内的案例素材。

2023年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培育建设项目须申报。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需在2023年8月26日前报送至学院办公室(C307)。电子版发送至:shouln@z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2: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3: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