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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的通知
作者:寿黎南 发布日期:2023-07-11 浏览次数:854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办法》(浙工大研〔2022〕5号)、《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9号)规定(附件3)及《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2023〕15号),现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与评审推荐

2022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或在校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纸质材料。请在8月25日前将《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办公室(材料楼C307),逾期恕不受理。

其中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排序后填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1)并盖章。

2.电邮材料。

 a.《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

 b.《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

 c.佐证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申报表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

以上材料请以自己姓名打包后发送到邮箱:shouln@zjut.edu.cn。

三、报送流程与评审推荐

学院经排序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出校级优秀实践成果奖,择优按照限

额(我校推荐名额为47项)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实践成果奖。


附件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