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4.09.12)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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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2024年9月12日
检查人员:刘育京、何雪华、李静、李万甲、闻莹婷、张健力、郑司雨、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B209 | 潘军 | 气体钢瓶未固定 | 9(1):-4 |
A204 | 车声雷 | 管制类药品柜未实行双锁 | 6(7):-6 |
A308 | 曹华珍 | 实验室内气体管路乱拉,未固定 | 9(2):-2 |
A316 | 徐斌 | 实验台面杂乱 | 3(5):-2 |
A412 | 张文魁 | 实验室杂乱,废弃纸箱堆积 | 3(2):-2 |
A420 | 袁华栋 | 插线板未固定,随意放置地上 | 5(2):-8 |
A514 | 陈枫 | 垃圾堆放阳台,长时间未处理 | 3(5):-2 |
A520 | 杨晋涛 | 女生实验时披长发,未绑扎 | 11(2):-4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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