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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4.09.27)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4-09-27 浏览次数:184

检查日期:2024927

检查人员:何雪华、李静、李万甲、罗剑敏、闻莹婷、张健力、郑司雨、周成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责任教师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C107

杨晋涛

洗瓶中有未知溶液,没有标签

63):-3

B205

潘军

一位学生未穿实验服

111):-4

A306

曹华珍

钢瓶未固定

91):-4

A324

郑国渠

使用破损玻璃器皿

65):-2

A114

张林

饮料带进实验室

33):-3

C502

杜光焰

试剂未贴标签

63):-3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